巴士車長揸車疑「瞌眼瞓」被乘客叫醒 目擊者:佢睡到搖頭晃腦十分嚇人 涉事巴士行駛遊客熱門路線
2025年04月30日 11:00
有網民(28日)搭乘大嶼山23號路線的巴士,該路線巴士,來往東涌及昂坪,有不少遊客搭乘前往天壇大佛、寶蓮禪寺、昂坪360等熱門旅遊景點。但發現車長竟然全程疑「瞌眼瞓」,事主看到戴口罩的司機,隨車身晃動,有疑似「釣魚」瞌眼瞓的情況。之後頭部自然地向後方左側挨後,見到他雙眼緊閉,彷彿已進入睡鄉。
未幾車長頭部突癱軟垂下,之後突然一下向前「鍾」,他即時驚醒,他望向左面,又繼續扭軚駕車,該目擊網民指該巴士車長「只一兩分鐘清醒一下」,「睡到搖頭晃腦,十分嚇人」,
不過,為了行車安全,樓主透露最後還是有叫醒該巴士車長,「我說:司機大哥!唔好瞓了啵!」結果,該車長「醒了2分鐘左右」,其後車便到總站,他們便下車。
運輸署:非常關注事件,涉事車長已被停職調查,並已向有關專營巴士營辦商跟進了解。巴士公司經初步調查後表示,事件發生於4月28日,涉事車長已被暫停駕駛職務,以待巴士公司作進一步的調查及跟進。
帖文引發熱烈迴響,當中不少內地網民留言形容情況「好恐怖」「好可怕」,認為樓主當時應該趕緊叫醒該巴士車長,而非拍片,並應向有關方面投訴。
有曾來港旅遊的內地網民指出,現場路段多彎路,若巴士車長睡著隨時發生嚴重意外。
署方已提醒該專營巴士營辦商,在編訂車長更份時須確保車長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並且需要留意巴士車長的精神狀態。若發現有車長精神欠佳,應即時停止其駕駛職務,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司機駕駛汽車的方式,顯然大有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車上的乘客或司機本身造成受傷的危險,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便可能構成「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萬5千元及監禁3年。
未幾車長頭部突癱軟垂下,之後突然一下向前「鍾」,他即時驚醒,他望向左面,又繼續扭軚駕車,該目擊網民指該巴士車長「只一兩分鐘清醒一下」,「睡到搖頭晃腦,十分嚇人」,
不過,為了行車安全,樓主透露最後還是有叫醒該巴士車長,「我說:司機大哥!唔好瞓了啵!」結果,該車長「醒了2分鐘左右」,其後車便到總站,他們便下車。
運輸署:非常關注事件,涉事車長已被停職調查,並已向有關專營巴士營辦商跟進了解。巴士公司經初步調查後表示,事件發生於4月28日,涉事車長已被暫停駕駛職務,以待巴士公司作進一步的調查及跟進。
帖文引發熱烈迴響,當中不少內地網民留言形容情況「好恐怖」「好可怕」,認為樓主當時應該趕緊叫醒該巴士車長,而非拍片,並應向有關方面投訴。
有曾來港旅遊的內地網民指出,現場路段多彎路,若巴士車長睡著隨時發生嚴重意外。
署方已提醒該專營巴士營辦商,在編訂車長更份時須確保車長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並且需要留意巴士車長的精神狀態。若發現有車長精神欠佳,應即時停止其駕駛職務,以保障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司機駕駛汽車的方式,顯然大有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車上的乘客或司機本身造成受傷的危險,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便可能構成「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萬5千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