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刊文倡獨董改革

2024年08月08日 15:04

日前,港交所刊發有關《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檢討的諮詢文件,建議對連任多年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設9年的硬性上限,9年屆滿後,需經過兩年冷靜期,才能重新獲聘。此外,文件建議一人不得同時出任多於6家上市公司獨董。是次諮詢文件僅限獨董,不包括執董或非執董。文件提議多設三年過渡期,即假設實施,2028年1月1日起才生效。

截至2023年年底,任職多於6家上市公司的獨董有23人,現年79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任職9間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澤鉅,未計非執董或獨董角色,他已集長實、長和、長江基建、長江生命科技主席。另外,鄭家純同時任職新世界、新創建、周大福珠寶主席兼執行董事,以及豐盛生活服務及有線寬頻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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