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1日 16:58
據香港證監會官網,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裁定44歲女性個人投資者進行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罪名成立後,3月20日判處她監禁18個月。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賣空的案例中,因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而使用具有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計畫,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2020年5月27日至28日期間,該股民跟一些來歷不明的人一起合作,騙過了一家名為雅利多的證券公司,她向雅利多提交一份虛假的中央結算交收指示表格,上面顯示她在另一家券商的帳戶上持有1500萬股奧柏股份,但事實上她並無持有股份。
隨後該股民在雅利多的帳戶賣空了1500萬股奧柏股份,非法賣空後,她便著手以較低價格買入相同數量的股份,以在同日填補空倉。她因而獲取了約60萬港元的非法利潤。
裁判官認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維持金融法規及穩定運作尤其重要,該股民以欺詐手段非法賣空價值近300萬元的股票,獲利約60萬元,雖然她最終只獲得3萬港元的報酬,但整個犯罪計畫大,手法複雜,法庭須判處具有阻嚇性的刑罰,判處18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