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4日 14:21
4月23日清早,明星羅志祥被其女友爆出分手,並且交往期間不斷出軌,私生活混亂等大量負面消息。羅志祥近年在內地發展亮眼,也是蒙牛品牌的酸奶代言人,遇到這樣的公關危機,品牌該如面應對?
近年,大陸綜藝持續火爆,不少藝人藉以參與《極限挑戰》《創造營2020》等熱門綜藝,贏得了品牌主的吸引和信賴,羅志祥也獲得了蒙牛等品牌的代言。
代言人同時代表公司形象,藝人突然遭遇小豬羅志祥這樣的危機,品牌應該如何用正確的策略應對?
企業主為何深愛明星代言?
蒙牛純甄找小豬代言,也是看中他在綜藝上頻頻亮相所帶來的品牌效應,能夠為品牌帶來粉絲轉化與提升品牌價值。
一位資深4A領導人個人表示:很多企業老闆有明星情結,覺得明星代言是一種最快速有效的營銷手段,亦有很多企業家老闆經常指定要邀請某個明星。
在傳統電視媒體式微階段,明星依靠微博等社交平台,一個代言背後除了出席活動,還有簽名照、粉絲活動及自身微博廣,既能能迅速提升品牌在年輕用戶影響力及品牌價值。
不過當中也蘊藏著危機:
粉絲到底是忠愛於明星,還是真的對品牌愛屋及烏?
粉絲喜愛的是明星,很容易對偶像的愛投射到產品上,一旦偶像遇到發生危機,很容易
同時把粉絲的憤怒投射到品牌上。正所謂,成也粉絲敗也粉絲,一些品牌會靠頭部流量明星迅速帶旺產品的聲譽和銷售,但也會因為明星的個人問題,而包含巨大危機。
所以選擇代言人實質也是企業的一場投資活動,企業需要有非常清晰對明星的思考研判,否則可能遇到一把雙刃劍:
經濟學家宋清輝所說:在決定代言人之前,企業需要從三個方面做風險評估:
其一,品牌代言人是否與所代言的公司業務或主要產品有一定的契合度。
其二,代言人在代言之前是否已有相應敏感新聞。
那麼,企業遇到代言明星負面,蒙牛可以採取那種策略?
應第一時間應該形成輿情與危機公關小組
、第一時間回應大家和立刻簽約新代言人,或者發布新品來淡化和弱化負面
所以企業請代言人,是投資行為,既然是投資,企業就應該承擔可能失敗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