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男有小三欲暗中取消太太户籍 女事主朋友求救:要出街瞓?删户籍房署咁规定
2025年05月06日 11:00
有网民在「公屋讨论区」发帖表示,该朋友是他的女同事,女同事「抑郁症发作中」,因为其丈夫有小三,怀疑可能「无情狠心」地单方面办离婚,「暗中交咗文件畀房署」,他的朋友非常担心有户藉的太太(即该女同事),会否被房署即时取消咗户籍?要出街瞓?
帖文引发网民热烈回响,不少网民指出,有小三的男户主不可以单方面取消太太户籍,「因为房署要被取消者签署,除非有人过咗身,出示死亡证,就可以单方面取消户籍」。
有网民建议楼主朋友可以找社工协助:「揾社工分户啦,你朋友去睇精神科确定,同医生讲件家事畀佢知,(由)社工帮你朋友。」
根据房委会「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规定,房主可申请删除家庭成员公屋户籍仅限於两类:(一)已不在单位内居住的成员,及(二)已离世成员。被删除成员(除已离世者)须在申请书上签署已示知悉。
公屋住户离婚後,若离婚双方未能就公屋的租约达成协议,房署通常会支持把公屋租约拨归获得所有子女管养权的一方。另一名住客须迁离公屋单位,但他/她可申请新界宝田中转房屋的一人单位(如符合相关资格),及透过一人申请登记申请公屋,并可获缩减轮候时间,减幅相等於前租约的居住期,但最长以3年为限。不少网民劝楼主朋友不要太过担心被赶出家门:「取消户藉都会问原因,不可能随便就可以取消。」
帖文引发网民热烈回响,不少网民指出,有小三的男户主不可以单方面取消太太户籍,「因为房署要被取消者签署,除非有人过咗身,出示死亡证,就可以单方面取消户籍」。
有网民建议楼主朋友可以找社工协助:「揾社工分户啦,你朋友去睇精神科确定,同医生讲件家事畀佢知,(由)社工帮你朋友。」
根据房委会「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规定,房主可申请删除家庭成员公屋户籍仅限於两类:(一)已不在单位内居住的成员,及(二)已离世成员。被删除成员(除已离世者)须在申请书上签署已示知悉。
公屋住户离婚後,若离婚双方未能就公屋的租约达成协议,房署通常会支持把公屋租约拨归获得所有子女管养权的一方。另一名住客须迁离公屋单位,但他/她可申请新界宝田中转房屋的一人单位(如符合相关资格),及透过一人申请登记申请公屋,并可获缩减轮候时间,减幅相等於前租约的居住期,但最长以3年为限。不少网民劝楼主朋友不要太过担心被赶出家门:「取消户藉都会问原因,不可能随便就可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