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 11:28
有画家近日周日(11月12日)於北角码头附近,带同画架写生时,遭到公职人员以「康文署规定」为由,指他不能於该处使用画架作画。画家其後发文讲述经历,感叹「我想画好香港啫,咁都唔畀?」,有人提到职员可能引用部分条例「执到正嚟做」。
康文署表示,欢迎市民在辖下康乐场地进行各式休闲活动,包括写生,但必须在不阻碍通道及其他使用人士的情况下进行。职员当日留意到有市民在北角海滨花园近北角码头附近位置竖立画架写生,基於竖立画架的位置为通往北角码头的通道范围,而当时亦正值人流较多的时间,遂向该名市民作出劝谕。画家直言「此一气非同小可」,决定「以大道理据理力争」,双方经一轮交涉,最终职员离去,没再禁止他用画架。帖文引来网民讨论及转发分享,有人认为涉事职员矫枉过正,亦未有交代清楚禁止用画架的原因或理据,「唔通会变成武器?」、亦有人质疑职员存心针对,「纯粹系觉得你最易赶走」、「一向都系欺善怕恶」。
有留言推测,职员可能是引用 《游乐场地规例》作管控,据法例第132BC章 《游乐场地规例》第20条,任何人不得在游乐场地内,未获准许而竖设任何柱子、栏杆、栅栏、长杆、帐幕、小间、摊档、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而《规例》第21条亦指明,妨碍、骚扰或干扰正在执行职责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